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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2002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淄 博 市 人 事 局

淄博市房产管理局

 文件

淄人办发[2002]110号


关于转发省人事厅、省建设厅

《关于2002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房管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规土局,市直各有关部门,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房产中介机构:
现将山东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2002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2]15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我市2002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市房管局市场管理科负责办理(报名地点:张店区共青团西路—富丽商城,联系电话:2288542),报名时间为11月11日-20日。
    二、报考人员本人须按要求填写《2002年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两份);同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市县房管局确认的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实践经历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照片后注明个人信息);申请免试一科者还须提交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报名所需《报名申请表》由各单位根据需要按文件所提供的表样自行复制,注意做到规格统一。
    三、考试辅导材料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考试 房地产经纪人 报名 通知 
淄博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2年11月6日印发 


 

山 东 省 人 事 厅

山 东 省 建 设 厅

文件

鲁人办发[2002]151号


关于2002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
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办发[2002]151号
各市人事局、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举行首次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2]8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2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今年起,实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科目为四科:《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四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填涂答题卡作答,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由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组成)。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免试一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考科目。
    二、2002年首次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2月21日、22日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12月21 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2:00--4: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12月22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下午2:00--4-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三、按照人事部、建设部《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一科。
    四、考试报名截止到11月20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当地建委(建设局)确认的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的实践经历证明、申请免试一科者还须提交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填写《2002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一份,按属地原则经当地建委(建设局)审查后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驻济部属、省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报名。
    五、考试报名申请表须按照《数据库格式及说明》(附件2)的要求建成数据库。报名库中各字段不得为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一栏,军人填写军人证件号码,外籍人员填写护照号码。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内容要填写中文全名,不得填写代码。报名库中考生的姓名如出现异体字,需书面说明,加盖公章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与报名库一并上报。各市于11月25日前将报名人员数据库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功能,《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一科不用计算器)。
    七、2002年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集中在济南设置。
    八、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考试收费暂按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收取。
    九、考试指定教材及考前培训事宜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地、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按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2002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数据库格式及说明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2002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注:申请免试的考生,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附件2:

数据库格式及说明

    2002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库采用Dbase或Excel数据库。数据库包含:姓名、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号码、档案管理号、第1科准考证号、第2科准考证号、第3科准考证号、第4科准考证号、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号、性别、出生年月日、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16个数据项。档案管理号为字符型,字节数为9位,具体规定为:前2位是省市代码(采用行政区代码中代表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代码,见下表),第3、4位是考区代码(或自定),后5位是序号。准考证号为字符型,字节数为11位,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位为科目号,

   1: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2:房地产经纪概论
   3:房地产经纪实务
   4: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第二、三位采用行政区代码中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代码(见下表);
    第四、五位为年份代码(2002年代码为“02”);
    第六、七位为考点号;
    第八、九位为考场号;
    第十、十一位为序号(不应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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