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房产管理局

   

初始登记

一、须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产权人为公民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明;产权人为单位的,提交其单位证明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提交土地使用证明及建筑规划手续。

二、收费标准:

收取房屋权属登记费0.6/平方米、测绘费1.5/平方米,工本旨30元。

1、请在三号窗口办理手续。

变更登记

一、须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产权人为公民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明;产权人为单位的,提交其单位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根据下列不同性质发现提交资料。

1)、翻建、改建、扩建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建筑规划手续,拆迁许可证。

2)、所有权人更名或街道门牌改变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及变更证明文书。

二、收费标准:收取房屋权属登记费0.4/平方米,工本费30元。

三、请在三号窗口办理手续。

注销登记

一、须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产权人为公民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明;产权人为单位的,提交其单位证明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原《房屋所有权证》,上级批文或拆迁许可证。

二、收费标准:

收费注销登记费0.2/平方米。

三、请在三号窗口办理手续。

转移登记

一、须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产权人为公民的,提交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及共有人身份证明;产权人为单位的,提交其单位证明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3、转让双方需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明、规定的合同文本、评估报告、纳税证明。

4、根据下列不同性质提交资料:

1)、属商品房买卖的,可提供《预售房登记证》;

2)、赠与、继承房屋还需提交《公证书》;

3)、涉案房屋转移的,还须提交有效法律文件。

二、收费标准:

按房屋评估价值的1%收取交易费,新建商品房、房改房上市按3/平方米收费,二手房、存量房按6/平方米收费,房屋权属登记费04/平方米,工本费30元。

三、请在四号窗口办理手续。

抵押登记

一、须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产权人为公民的,提交身份证明及共有人身份证明;产权人为单位的,提交其单位证明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3、抵押双方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有的还需提交评估报告书。

二、收费标准:按抵押额的2收取抵押费,工本费20元。

三、请在二号窗口办理手续。

房屋产权档案查阅

一、须提交资料:

1、产权人查阅档案,产权人为公民的,提交居民身份证;产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查阅人的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2、公、检、法部门办案查阅档案,提交单位介绍信,查阅人工作证和居民身份证明。

3、律师办案查阅档案,提交与案件相关证明,该律师所任职事务所的介绍信、律师职业证和居民身份证。

二、收费标准:

提交咨询服务每次10元,档案查询每次30元,出具证明材料每次50元。

三、请到三楼档案室查阅资料。

租赁登记

一、须提交资料:

1、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双方达成的租赁合同;

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及其他文书。

二、收费标准:

7/平方米、5/平方米、2/平方米收取租赁费,住房最高收费100元,租赁双方均摊。

三、请在五号窗口办理手续。

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须提交资料:

1、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2、建设项目的投资、规划、用地和施工等批准文件或证书(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等);

3、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4、投入开发建筑资金,已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二、收费标准:

房屋权属产权登记费0.6/平方米,测绘费1.5/平方米。

三、请在二号窗口办理手续。

契税登记

一、须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产权人为公民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明;产权人为单位的,提交其单位证明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提交买卖(赠与、交换)房产协议书,有的还需要提交评估报告书。

二、收费标准:

住宅房按评估额的1.5%。其他房按3%征收,工本费每证6元。

三、请在七号窗口办理手续。

房屋评估

一、须提交资料:

1、房屋评估委托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委估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及其它证明。

二、收费标准:

成套住宅按250/套收取,其它房产按差额计费:100万以内5101-10002.5,1001-2000万1.5‰,2001-5000万0.8‰,5001-8000万0.4‰.8001-10000万0.2‰,10000万以上0.1‰.

三、请在三号窗口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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