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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交的证件 1、原《房屋所有权证》 2、评估报告 3、卖方:契税完税凭证 4、单位: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卖方:国有企业出具国有资产管理局或该企业上级 主管部门批文;集体企业出具职代会证明及上级主 管部门证明;其它企业出具章程及企业权利机构的决议; 6、路名、楼号、门牌等不统一的应由房屋所在地派出 所出具证明; 二、填制的表格 1、申请审批书一式二份 2、房屋买卖申请审批书一式二份 3、房屋买卖契约一式三份 三、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100(含)㎡以下的80元/宗;100--500(含)㎡120元/宗;500-1500(含)㎡200元/宗;1500-3000(含)㎡300元/宗;3000-10000(含)㎡500元/宗;10000㎡以上800元/宗; 2、交易服务费:住宅:6元/㎡;非住宅:10元/㎡
3、测绘费:1.5元/㎡; 4、工本费:房产证:10本;契证:6元/本; 5、契税:个人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其余为3%; (99年8月1日后) 6、印花税:5元/本加上成交额的0.5‰; 7、营业税:评估额的 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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