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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房产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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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 | 机构介绍 | 政府职能 | 办证指南 | 购房指南 | 人物专访 | 房产信息 | 局长信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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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初始登记: 1、提交证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用证》、《建设通知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 2、办证时限:资料证件齐全,15日内核准发证。 3、收费标准:房产权属登记费0.6元/ m2,工本费30元/本。 二、变更登记: 1、翻建、扩建、改建的房屋须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资料。 2、房屋权利人法定名称改变,用途变更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权属证书》及其名称,用途变更的文件、证明。 3、办证时限:资料齐全,15日内核准发证。 三、注销登记: 1、拆除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拆除的证件等。 2、时限:证件齐全,5日内核准注销。 3、收费标准:注销房产登记费0.2元/ 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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